本人家住河东区津塘路,房屋属于厂房大院,自己持有房屋所有产权证。2014年9月以前购电都在原单位购买,可是单位把公司土地卖掉后,再购电就要按商业用电购买。之前一直都是按住宅用电收费购买。(以前和现在购电都是这家单位办公室交钱购买,并未去电力公司购买;家里电表为智能电卡电表)以下有几个疑问:
1.如何申请个人住宅用电?
2.如果可以申请,是不是需要装分电箱,费用是业主大家均摊,还是电力公司承担?
3.未从事商业活动,收取商业用电是否合理?
所属原公司大院:天津河东区津塘路138号,三九制鞋厂。
谢谢,请给予较明确回复,勿让我再我咨询当地电力公司。(咨询也是让与现在公司进行协商)
再次感谢。
郑广南同志您好:
我委已经到您反映的问题,并责成专人咨询电力公司相关部门,与您取得联系并进行了电话告知,建议您直接去国网天津电力公司营业部缴费并直接咨询相关问题,关于收取民用电或商用电建议再与市物价部门咨询。
市工信委、市电力公司
20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