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爸是天津七建的退休职工,他45年7月出生的,退休都有10多年了,可是在9月份,他去医院看病,医院告知单位没交钱,所以医保卡用不了了,让我们去单位,我去单位,单位说七建已经被卖给了台湾人,台湾老板跑了,他们也没办法。七建退休员工就有几千人,他们现在每天都在吃药,我爸爸已经退休10多年了,他们为城市建设也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到老了,连个医疗保证都没有,让人多寒心呀,我请求市领导,帮忙尽早解决这个对于老百姓至关重要的难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费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为了保障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水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使所有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被认定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生产经营困难的区县属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已经实施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受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不设立个人账户。本人应按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具体手续请咨询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