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0年来津上学,现在塘沽工作,由于户口在老家需要办理暂住证(居住证),前几天拿着《办理居住证业务须知》中要求的材料(申请表、照片认证回执、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租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去租赁住房所在街道(向阳街道)办理居住证,却被告知需要房产证的原件、房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房东收租交税证明,领导啊,我是租房的,要到房产证复印件已经很不容易了,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东怎么可能给我啊,那个纳税证明更是拿不到了,况且《办理居住证业务须知》里注明需要的材料也没有这些,我该怎么办,没有居住证社保卡也拿不到,请支个招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天津市户籍审核政策十分严格,建议您直接向相应派出所进行咨询,或拨打公安户政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