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詹滨里6号楼一位住户,阳台的窗台下面漏雨严重,前几天的大雨,更是深受其害,墙体仔细看都有裂缝了,能看到外面。联系可居委会和房管局,都说不属于他们管。希望领导们帮忙一下,看看能不能抓紧给修理。最为担心的是阳台的安全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通过现场勘察,主要问题为封阳台铝合金窗与阳台连接部分抹灰出现裂缝导致漏雨,阳台原有镂空栏板封堵材料与原有阳台镂空栏板边缘相接地方出现裂缝,以致能看到外面。 根据《天津市公有住房售后维修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津国土房安【2010】370号)第二十一条“住房自用部位、自用设备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划分及修缮责任”“自用部位包括:户门、户窗、户内的顶棚、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断、隔扇、自用阳台及户内其它装修;”“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修缮、更新责任和费用应由业主自行负责和承担”的规定,业主应自行维修。工作人员就以上规定已向您进行了讲解和解释。
东丽区政府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