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留言,我是大碱厂镇二王公庄村民,现在村子里为了美丽乡村在建设,我感到很高兴,可是在高兴之余又有点不爽,在建的健身园满足了夜晚消遣的老百姓,这片属于国家的土地上为什么有个人建的小卖店,为什么允许他在那里建筑,这届领导说是上届允许的,不管哪届这个地方也是国有土地。你们允许他建那么张三和李四都要在上面建房子可不可以?????还是你们这届领导受贿了?借此机会美丽乡村计划为什么不给他拆了呢?请上级领导明察。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大碱厂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大碱厂镇政府回复如下:请您直接向村委会或镇城建部门说明问题具体情况。感谢您对村庄发展的关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