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河北区东昌里10号底商一套.因病用钱.己变卖.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因房本有错.房形图不对.地类用途未写.不能办理.后回房管局去问.答地类用途不能手写上.只能更换房本.因更换房本是新日子.我原买的是二手房.房本是2005年1月登记的.这次是否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换新房本日子是新的.税费及出让金是按原房本计算.还是按新房本计算.税费一样吗?增加多少.望回复.
朱铁刚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