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新北街贻锦台21号楼2101室私自用铁门封闭公用空间,将公用管道井的区域圈为己用,已经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权益,无形中增加了自有室内使用面积,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土地法、物权法和物业规定,请查实后尽快依法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了解,新区各综合执法大队已进驻各街道,建议您向新北街反映具体问题,联系电话25226039。此外,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