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天津市积分入户需要办理《申请人户籍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今年2月份个人办了头胎的《流动人口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和《一孩生育服务证》,现在孩子刚出生(8月20日)。不知道有这个准生证明能否可以替代《申请人户籍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用于14年10月申请积分入户,不需要再回原籍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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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口计生委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