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古林街进行了了解,上古林村建设的房屋是经原大港区政府批准,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用于拆除村民平房后供村民居住的还迁用房,相关审批、建设的各项手续齐全。楼房建设的主体为村集体;还迁的对象为拆除平房的住户,不对外销售;楼房销售的价格为建楼的成本价,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建设的还迁房。房屋在建设立项时注明为村民还迁房,与您所说的小产权房不是一回事。
关于反映曾试过自己办房产证但图纸没有大队不管的问题。古林里小区建设的村民还迁楼,大多在90年代开始建设,当时村同购房者签订协议是明确约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允许,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切手续及费用由购买者负担,村给予积极配合办理。当时根据国家土地、规划、房管部门的政策,由村协调政府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协助购房者办理了大部分楼房居民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剩余一部分楼房购楼居民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过程中,遇到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导致所购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2007年村规建办工作人员因此事专门到大港房管局、土地局咨询业务主管部门,房管局答复此事需要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后方可办理房产证;村工作人员到土地局后,土地局答复土地政策已调整,土地新政策明确规定:要将村集体土地变性为国有土地,需要走土地招、拍、挂程序,而且拟变性的土地必须为净地,且要保证三通一平。故在村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村民还迁楼想将土地变为国有,在目前的土地政策规定下无法办理,这就是您反映购买房屋不能办理土地证的原因所在,并不是大队不管。
关于怎样才能办房产证的问题。只能等国家土地政策、法规再次进行调整允许办理的时候,村即可协助其办理。
关于小产权政策问题,建议您咨询区规国局,联系电话66222623。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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