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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杨**   提问时间: 2014-09-01 16:41
 标题:规定学校五十米不得设立停车场,但依然设立
内容:

    领导您好,

    由天津市教委、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的《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早已正式发布。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施划道路停车泊位,不得设立停车场。但塘沽第三幼儿园门口的停车场竟然把停车线都划到了门口,严重影响道路叫停,影响幼儿上下学的安全。请领导治理。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4-09-03 16: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交警塘沽支队相关民警已与您取得联系,就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您对答复表示理解。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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