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不了解您父母具体参保类型。
为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我市出台了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于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给予75%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其他经认定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给予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自2009年1月起,享受补贴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全额缴纳调整为差额缴纳。即享受补贴人员按照我市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根据本人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比例,只缴纳个人负担部分,补贴部分由市就失业管理部门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结算。
具体问题请您咨询街道或区县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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