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近期,河北区限价房嘉畅园物业公司对本小区车位进行收取管理费,地上车位180元/月,地下车位80元/月,我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领导!
1、地下车位业主是2011年买房时,花了6万元买的固定车位,截止2014年8月30日,开发商天津市房信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至今未予业主签订车位转让(租赁)合同,仅有一纸协议,这是天津市的市政府这样规定的吗?
2、地下车位6万元/个,现地下车位购买者为350人,如按每月80元计算,地下车位业主每月交给物业28000元,请问需要请什么人才管理需要这么贵?请给出合理依据
3、地下车位业主,接到物业车位协议通知,协议一、内容6、7条,物业负责停车场环境卫生的清洁与维护,疏导交通,车位秩序维护;根据内容8条款,物业仅向业主提供车位并收取场地占地费,车辆如出现被盗丢失,刮碰均与物业无关,请问地下车位是业主花6万元购买的,我有权使用,你物业凭什么收取我占地费?车辆被盗,刮碰与你无关,物业每月收取28000元,都干什么?
4、地上车位180元/月,根据<中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收费180元是什么费用,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所有的公用地方都是小区业主共有,你凭什么收取?B收取保管费保管费分自愿和托管,你凭什么强迫我业务委托你托管?即使委托你托管,你凭什么收取我180元?有业主在本网上向河北区房管局反应收费问题,河北区如下回复:开发商与房信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如下: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委托乙方管理服务,车位使用人按露天车位180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服务费。这里我要问,你们的合同和我们无关,你们经过我们全体业主同意了吗?你们的合同是非法的!是无效的!180元的费用也是不合理的,180元的保管费吗?你们能提供什么服务?环境卫生维护?对不起,我们已经交了物业费了,整个小区的卫生你们都的负责,包括车位!指挥车辆,维护秩序,你们费用真够贵的?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吗?
5、本地上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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