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小外的一名高中生,我想向教委反应我校教高中数学一张姓男老师给学生补课,收取高额补课费,现在教委明确规定教师不能做有偿补课,为什么还有教师公然违反规定!请相关部门调查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在职教师不允许从事有偿家教,不知您举报的老师是哪一位,可直接以举报方式电话形式与学校、教委举报。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