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办理随迁落户申请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因2000年时天津大港医院没有要父母证件填写了错误的信息,把母亲的名字中间字写错并且没有填写身份证号码,事隔14年找到医院要求更改,医院方不给于更改,想咨询这种情况怎么办理更正流程和上级主管单位是哪。是不是必须得做亲子鉴定才能给予证实亲子关系。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新区卫生局已经受理您的邮件,正在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回复您本人。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