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在富兴御园买房的业主,开发商通知去收房,但不能提供《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面积实测报告数据等材料,所以不敢收房。请您证实一下富兴御园是否具备交房资格,如不具备业主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9月5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建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建委回复如下:富兴御园7号楼已于2014年8月29日发证——《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具备交房资格。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