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新名下曾有“津DL0388”夏利轿车一辆,该车当年没有完成报废手续,由于时间久远,车辆已损毁无迹,一切手续均已丢失。经查询:该车已于99年被“强制注销”。问题:
在“在小客车调控信息平台”上查询结果为“系统中没有您的车辆转移、报废数据。请您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
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操作?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手续?在哪个具体部门?可以“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