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解,2013年4月,原汉沽管委会决定利用汉沽盛产海鲜的优势,责成原汉沽经发局、原汉沽寨上街办事处将建设南路(人民街——和谐大街)建设为海鲜产品一条街,分别在建设南路与人民街交口、建设南路与和谐大街交口设置“海鲜街”标志牌,允许商贩在该路段摆卖。在海鲜街摆卖的大多为贩卖海产品的商贩,但也有一些贩卖其它物品的商贩。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
起初,寨上街居民购买物品不方便,多次上访要求政府给予解决。2013年7月,原汉沽管委会应群众诉求责成汉沽汉滨公司借用某开发商人民街与东风路交口处的闲置土地设置了一个临时市场,用于买卖各类物品。但是,2013年11月,该开发商要求收回此土地,另有他用。12月,新区执法局汉沽工作办协助汉滨公司关闭该市场。因该市场关闭后,寨上街没有了大型的市场,给群众生活来带一定的不便,部分贩卖非海产品的摊贩因此进入海鲜街贩卖。
滨海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多次进行了治理。目前,新区综合执法大队已下到各街镇,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汉沽街进行处理。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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