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餐饮食品监督所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如下:您于2014年8月26日到区餐饮食品监督所进行投诉,反映8月23日在九毛九水游城分店就餐时,菜品“爱吃脆竹”中混有一只死虫子。区餐饮食品监督所当即予以受理。监督员对投诉菜品进行了感官鉴定。经鉴定,菜品中有一个疑似虫子的物体,此物体长约1.5厘米,其中五分之一为深棕色,五分之四为浅黄色。据区餐饮食品监督所说明:在没有做生物鉴定的情况下,应写为异物,异物的范畴包括虫子。8月27日监督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店堂明显处,且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共计30人,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凉菜间冷藏柜内存放有若干个密闭食品盒,其中有1盒存放有豆嘴(约500克),盒表面贴有“豆嘴”标识;还有1盒存放有烤笋(约200克),盒表面贴有“烤笋”标识;豆嘴和烤笋现场感官检查均未发现混有异物(豆嘴和烤笋为投诉菜品的食品原料);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齐全。对该店店长江飞壮进行调查询问,其承认菜品中的物体像虫子不是食品原料。监督员对该店经营混有异物的菜品一案进行立案,下一步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餐饮经营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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