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男方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东丽区远洋风景房一套,已签订购房合同,合同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还未接房,但已开始还房贷。现双方商定在房本上加上女方名字,女方为外地户口。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修改购房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行,通过何种方式可以在房本上写上女方姓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因申请人是外地人,需先核查是否符合限购政策。若信访人购买的房屋已可办理产权证(已初登完毕),可向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同意并出相关变更申请要件后,方可办理。未初登的,只能向开发商申请变更合同后,重新贷款。
东丽区政府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