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天津市和平区区长,您好:
我是一名《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申请人,户籍地:和平区。
我的父母于2013年4月23日在河西区房管局申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经过5个工作日通过了初审,然后到天塔街道办事处递交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家庭收入、财产等核查资料,后经过公示。于2013年5月13日在河西区民政局取得《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全部办证程序自在河西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到在河西区民政局取得证明,仅仅用了22天。并且无论是在河西区房管局咨询、办理申请,还是在天塔街道办事处递交、补充核查资料,或是到河西区民政局取得证明,每一个步骤、在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工作人员不仅都是耐心细致的服务,而且向我们提供了在本部门办理事项的印刷“须知”和下一部门需要办理事项的印刷“便民小贴士”,他们的这些做法不仅给我们提供了最大的帮助,而且效率非常高!
当时我们虽然很感动,但想到这些可能是政府为了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关爱所作出的整体工作布置吧,想到本市其他区里肯定也是这样工作吧。
但是,今年我在和平区申请办理《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时的遭遇确是截然不同的!情况如下:
今年我在和平区房管局申请办理《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经过5个工作日通过了初审,然后在7月中旬到体育馆街道办事处递交核查资料,被工作人员告知留下材料回家等电话,证明要一个多月才能办下来,根本没有告知准确的取证日期,也没有任何收件手续。因为我之前学习过《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三章申请审核程序中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各个办理程序都有明确的工作期限要求。这个证明办早了,楼盘不开盘,证明一年过期后就无效了,房子再开盘买不了了。现在我等待一年多的限价房楼盘已经开盘,我急需这个证明买房,按我的父母去年在河西区办证的22天期限,我在和平区办理的证明早该取证了。
无奈,我多次打电话向体育馆街道办事处询问办证进度,每次回答都是等电话,证明要一个多月才能办下来。没有别的办法,我于8月19日去到和平区房管局查询我的办证进度,工作人员答复办证手续在7月16日就压在了和平区民政局,已经一个多月了,马上协调让和平区民政局给转过来。可是,8月22日我母亲再次找到和平区房管局时,工作人员答复必须要等到9月1日才能登报公示,再等公示后一周也就是最快也要9月8日才能取证。
这样算下来,同样办理《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在河西区用22天就能办下来,而在和平区是在我们多次催促下需要60天才可能办下来!
问题一、在体育馆街道办事处递交核查资料,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告知准确的取证日期,也没有任何收件手续?让交件人回家等电话,证明要一个多月才能办下来!-----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问题二、办证手续在7月16日就压在了和平区民政局,至我8月19日找到和平区房管局已经35天了。------《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三)收入核查。区民政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结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等各类专业数据信息库,在15日内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并在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单上注明核查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加盖专用公章后,送区房管局。我的办证手续为什么被超期压在了和平区民政局,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问题三、和平区房管局于8月19日协调和平区民政局将我的办证材料接过来了。为什么和平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答复必须要等到十三天后的9月1日才能登报公示?------《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四)审核。区房管局根据区民政局送交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单反映的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补充填写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并对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在5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和平区房管局对我的办证材料为什么要用十三天的期限进行审核,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现在我等待一年多的限价房楼盘已经开盘,我急需这个证明买房。请领导在百忙当中过问一下我的办证进度,在此深表谢意!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和平区申请人:魏小淞
2014年8月24日
附:保障处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召开住房保障窗口会议
2014-8-20 8:46:52
为了贯彻落实局系统窗口建设视频会议和根英副书记讲话精神,保障处、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联合召开住房保障窗口会议,加强窗口管理,结合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年工作对下一步窗口建设提出要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主管局长、房委办主任及窗口工作人员百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播放了今年以来市监察局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住房保障窗口接待问题监控录像,视频中又加入了市局近期检查各区窗口的影像片段,暴露窗口问题,警示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操守行为,要求树立服务意识、换位意识,增强政策能力、增进沟通能力、提升协调能力。
会议对住房保障窗口建设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区县房管局要积极查摆在窗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今年河东、南开被连续暗访发现问题,我们要引以为戒,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杜绝推诿扯皮,决不能再发生被暗访发现曝光的类似问题;各区窗口要按照统一标准,完善硬件设施设备,根据办件量及时进行窗口数量调整,定期维护接待大厅内设施,发现缺损或不符合安保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将规范化管理落实到窗口服务的各项工作细节中,实现各类展示标准化、设施管理标准化,在接待人员方面实现接待服务标准化、办件质量标准化,在窗口管理方面实现人员配备标准化、工作衔接标准化;主管领导对服务大厅要定期巡查,加强服务大厅内硬件设施使用状况和窗口接待接待工作情况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强化窗口建设管理,形成规范的制度体系。各区县房管局要研究制定岗位职责、窗口接待工作规范和标准、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提供窗口工作制度保障;设立领导带班机制,由房委办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窗口值班领导,协调解决办事群众的问题,预控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统一窗口对外服务时间和标准,统一窗口接待时间,根据办件情况调整窗口数量,设立窗口值班人员;进一步完善“首问咨询”机制,在接待窗口大厅醒目位置明示首问咨询窗口,首问咨询人员要熟悉政策和办件流程。三是提升素质形象,提供窗口优质的服务。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以多种方式组织培训,增强素质,提升形象。从对外形象上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举止端庄,礼貌热情,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不允许玩电脑、接听手机现象存在。窗口服务管理要创新措施,开展窗口服务评比活动,严明纪律,奖优罚略;认真做好咨询热线工作,电话要设置在窗口以外的办公区域,接听人员在电话值班时不应同时兼任窗口咨询工作,热线电话在工作时间内,要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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