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质监局领导们:
您好,这是我就此问题第二次提出该问题,但是一直没有达到答复。(但愿此问题是由该部门解决,如不是希望在回复中注明)
我在东丽区东丽湖万科城购得新房(碧溪苑南苑洋房),但是收房时发现如下问题:
新房内窗户都是采用下部是固定窗,上面可以开启,然后窗台都不够45cm,这按照相关设计规范(窗台高度低于900mm时,应该安装防护栏杆),这应该强制安装防护栏杆,万科居然违反强制规范,更可笑的是居然验收通过了,我想知道这验收是由政府哪个职能部门完成,这都能让通过验收?是不是天津市有相关规定这样做法是可以通过验收的?要是没有,那这不得不让我疑问“万科是用什么办法使得东丽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让其通过验收或者是质监局是凭什么让万科通过竣工验收?”请相关部门查实能给我们购房者排除将来安全隐患问题的一个安心答复,谢谢啦。
(收房那天看到万科出示的相关证明是6月22日通过验收)(当时提出来后万科客服说这些都通过了验收,肯定是没问题的,现特此提出,希望能得到满意答复,谢谢)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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