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4月份离开天津回老家内蒙古工作,
2008年-2010年4月就职于领胜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现想把在天津时候的养老保险转移回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具体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天津参加社会保险,将保险转至户籍所在地需先咨询当地参保分中心。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您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