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现在签合同的公司是老板和香港的投资公司合开的,但是最近有消息香港方面要撤资,这个公司也要撤销。老板独资开的还有其他公司,请问老板让和他独资的公司签新合同,如果过一两年老板要是把我辞退了,到时计算补偿金的时候,可以把之前在合资的那个公司工作的年限算进去吗?还是重新签合同时就要先把之前的补偿算清再签?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