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4日在蓟县水库南岸旅游,中午选择了翠屏湖度假中心就餐。询问锂鱼价格为35元1斤,等待近两小时也未上菜,我老公直接去灶台与做鱼的师傅确认是3斤6两的鲤鱼,自己端到餐桌食用。结账时鱼的重量按照4斤每斤40元收费,理由是我老公端了別桌4斤的鱼,做鱼的师傅都当面确认我老公端的是3斤6俩的鱼,但店中老年负责人开始答应退回25元,但一中年男子(应该是老板)拒不退钱,态度极其凶恶,我们一家老小无法与其僵侍,最后退回15元。听到别的顾客索要发票,老板娘说没有,我们也未取得发票作凭证,但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种不良商家进行惩处,真是给蓟县旅游业抹黑
已电话联系消费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