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东丽区华城秋苑海明园的住户,2014年7月底的一场大雨过后,发现主卧室窗台下面漏雨漏了一大片。8月初,我找到小区物业反映情况。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墙体外延保修五年,我的房子是2013年9月交付,尚不满一年。物业经理联系开发商维修部门经理并记录我的联系方式,承诺会给我打电话安排修复。但是一直到8月5日没有任何维修人员和我联系。于是,我在8月6日再次找到小区物业,物业经理说这个维修涉及费用问题,领导们在讨论,还需要等消息。后来,我每隔几天就到物业反映问题,物业只是帮忙联系开发商负责维修的经理,8月14日说手上有工程过几天再说,8月24日说得等渗水的墙体干了才能修,以各种理由推脱。
因为我的房子内部已经装修好,家具也已经进入,作为婚房准备9月底结婚,我现在非常着急。我曾尝试在《购房合同》中,查询开发商售后部门的联系方式,但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信息根本就没有注明。
另外,我查询到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五日内予以勘察、维修。”但是,墙体每次下雨后都渗水,反映近一个月了,都没有人管。
我想请问领导,作为一个小老百姓买一个房子很不容易,为什么保障性住房维修这么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