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请问,原单位社保8月26日减少人员,新单位需要转正后方给补缴,那么该减少者在这中断期间医保卡还能使用吗?是当时就不能用了还是到9月26号后不能使用?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是单位正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也应为职工参保缴费。
如果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向单位所在的区县人力社保局的联合执法办公室投诉。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