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其利用人民群众响应政策购买公产房产权时,乱设名目,胡乱收费。2014年7月其房管站在为该片区居民办理公产房产权购买事宜时,设立罚款项目,到办理产权居民家中查看房屋拆改情况,一看到有家里装修过的,就说要罚款,要恢复,不管实际情况,而且罚款金额没有任何依据,而这种现象在其他区的房管站却没有。如果是全市统一,这也无可厚非,可是偏偏唯独河北区这个片区,让人无法接受。虽然推出政策在8月前办理可以优惠10%,但是这种乱收费的现象就等同于没有任何优惠。希望您能管理一下,期待满意的答复
迷茫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