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业主在购房签订合同时,随之也签订了一份临时管理规约(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规约里的第三十条 其他增加条款:第一条就写着严禁买受人将购买的房屋进行群租,如买受人确要出租,只能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如买受人违反此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买受人停止群租行为,同时买受人应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可现在整个小区群租现象非常严重。为了百姓的生活安全,希望滨海新区的领导能重视对这个小区的大力管制。
二.希望滨海新区领导联合居委会和片警对每个单元户进行登记管理,查出打隔断群租现象通知业主强制拆除.
三.7号楼404的房子打了5间屋子,住了5-6个人,太吵让邻居无法正常生活.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将您反映的情况转交区规国局进行调查,对确实存在违规的行为,该局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建议您拨打群租举报电话25861642进行举报。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