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领导,我是金芦米业的下岗职工。2005年进厂,但2011才给交养老保险,现在公司搞垮,工人买断,我要求公司补缴05年至10年的保险不然我不会签字,但他们说与那无关,让我先签字再与县里协商,当时我也不懂,签了字。后来我咨询侓师说不让我签字,我知道被骗签了字,三番五次找领导解决,他们要么不理要么推脱,要么说县里不给,后来我给您发了邮件,回复正在办理,我没办法就给市长发了邮件,不料惹恼了崔总,他说是县里不给,还让我爱哪告哪告,我只问县长为什么崔总的家属没我进厂早都先后给缴纳了五险一金,到我这就不给缴了呢。我去找过您,保安不让进,办公室不给预约,仲裁说过了时效期。关于公司的流言蜚语我也有所耳闻,希望县长给与解决,我在网上也查了些资料咨询过侓师,都说给相应的赔偿,希望能和您当面谈。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给在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区县社会保险联合办公室投诉。受理时效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建议劳动者要及时维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