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30岁大龄未婚青年。马上就要结婚了,到单位请婚嫁时,被告知婚嫁只有3天,我在网上搜索国家对婚假时长的规定时,发现最少也应该在10天以上。请问我需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可以维护我个人的权益呢?我的单位既然敢如此的无视国家法规,我相信她们必然有所依仗,请您给我最有效的指导,不胜感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职工本人结婚,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婚假,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即初婚的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7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如果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