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里是天津市南开区荣华楼的居民,我想问问,我们这里是40年的公产房又是伙单,现在国家规定《通知》2014年7月1日起,可售直管公房应当由承租人购买房屋产权后方可出租。2014年7月1日前,可售直管公房已转租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可以自愿购买产权,或者转租合同期满由承租人购买房屋产权后再出租。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同意,未购买产权的直管公房可以向享受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居民转租。可是我们这是3家一个伙单的公产房,其中这家是当时街里分的房子,现在这家已经对外出租了而且我们也像当地的房管站举报这事了,可是房管站收了他们家双份的房钱所以不给我们解决这事,就一直拖着我们,而且他们对我们又是骂还要打的严重的影响我们的生活,对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报警后警察说他们没有这方面的执法权,现在我们已经是水深火热了,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民请命帮帮我们吧!
周福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