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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参加了天津上半年的积分入户,现在已经顺利落户天津拿到了户口本。感谢政府出台积分落户政策能让我们这些缺少归属感的外来者扎根天津。
我家孩子于今年5月在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出生,天津办理的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我本人落户天津后要给孩子上户口时遇到了问题,南开区人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说,因为孩子出生比我落户天津时间早,所以不能上天津户口,必须先落回老家,然后再办理投靠。
对于这个回复很不理解,但我还是咨询了原籍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派出所,被告知有规定父母有一方为家庭户口时必须申报新生儿家庭户口落户,因为我爱人是石家庄的集体户口所以不能受理说应该让孩子随我上天津户口。就是说我孩子现在既不能在原籍随母亲落户,又不能在天津随父落户。
天津市新生儿上户口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我已经拿到天津市常住户口,为什么孩子上户口还要区别对待?因为孩子出生早于我落户天津的时间点就不能直接给孩子上户口吗?现在两边都不给上户口,我没有办法了。
恳请领导关注能尽快解决孩子的上户口问题。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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