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本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6岁,今年考入天津地区全额事业单位,落户单位集体户口,根据天津市的落户政策,我本人并未与本市正式注册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若以后买房办理个人户口后,妻子(本科学历,24岁,河北户籍,全额事业单位工作)能否随本人一起落户?如果不能,还有何其他方式让妻子落户?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