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去年年底在天津市骨科医院做的膝关节微创手术。由于住院跨了年度(2013.12.26~2014.1.7)据说要缴两次住院门槛费。去年的一万多医药费报销了4000元左右,还有2000多元要在今年报销,可是今年7月拿回来的报销款是168元多点,而且是我医保卡上的钱,不知这是这么回事,请给予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年度住院的医疗费,按自然年度分别计算。其住院次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不再重复计算。具体报销问题请您咨询医院医保科或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