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我正在办理居住证积分落户,但落户的地址却让我很为难,按照要求,如果与配偶有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填写该住房坐落地址,无的,可以填写本人单位集体户口地址,但目前我的情况很特殊,买的房子是在碧桂园滨海城,位于原旅游区,目前由于旅游区和生态城合并细节未落实,房子那里不能落户,我的问题是,我的拟落户地址可以写公司挂靠的泰达人才的集体户口的地址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拨打滨海新区人口服务中心人工服务电话4000910110(须在工作时间内拨打)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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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政府
201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