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关于军粮城后台村搬迁的政策,因为我四年前与我前夫离婚,但户籍七年前就已迁至后台村,并且离婚后户口没有移动,一直未婚,住单位宿舍,由于现在后台马上搬迁,根据咨询,说不会分给我房子,想咨询有关部门是否属实,娘家已没有我住的地方,户口也迁不回去,如果婆家也没有,那我该住哪,该找谁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8月2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按照拆迁还迁相关政策,被拆迁户房屋有效置换面积的确定是:1、对自然院落内符合认定标准的主房面积按“拆一还一”标准,核算有效置换面积。2、对自然院落内符合认定标准的附房面积按“拆二还一”标准,核算有效置换面积。符合认定标准的房屋确定有效置换面积后,户人均不足30平米标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享受人均30平米。待正式还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入户工作人员。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