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到您反映车位收完费无人管问题后,天穆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对此问题非常重视,在第一时间内找到服务公司负责同志,了解关于金苑公寓社区车位管理的相关问题。
第一,您反映在居委会办公室交费登记情况是不属实的,车位管理费是由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服务公司办公地点登记及收缴的,居委会不参与此项工作的管理。
第二,从服务公司负责人处了解到,居民虽然已经选好车位既有固定登记车位,但因为还有其他居民未选好车位及服务公司还未完成画线编号,故不能正常使用。现在社区内的车位仍为居民自行放置的行为,针对已交款的居民,服务公司负责人答复,此情况可按正常管理后的时间来计算,不会让居民来承担。
第三,关于居民反映社区内小商贩进入无人管理的问题,服务公司负责人答复,此问题会在限车器正常使用后,加以管理制止(限车器正在调试期间)。
经居委会与您电话沟通后,您表示认可,如再有其他问题会与服务公司及相关部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天穆镇政府
201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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