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05年因为在家中照顾病人,辞职至今。档案一直放在人才市场。现在我四十多岁了,一直没有工作,想办理40、50人员的社会保险。但是听人说,我这种情况不是失业,要把档案放在劳动局才行。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现在确实没有工作,家里生活困难。请求帮助。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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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