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幢33层的住宅楼供水分区为1-4层市政供水,5-15层为低区,16-28层为中区,29-33层为高区,请问这种分区合理吗?天津市有关于这个的相关规定吗?27层可否划分入高区供水?
尊敬的网友:
您好!8月25日,供水管理部门安排专人与您联系,并就您提出的分区问题进行了原则解释。针对您所在居住楼,在设计建设中,已经规划配置了相应能力的供水设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及分区管理情况,请向小区物业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并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