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第一次投诉内容:
您好:我是汇贤里19号楼6门的业主,我们楼栋自来水地管漏水自7月底已有2周时间,通过城建热线多次沟通,自来水都未作为,8月8日晚自来水公司把整体供水管截流,在楼外接通楼外龙头,由于我们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停水,我们没有应急反应,造成我们家里电器损坏。现目前,我楼内业主已经对楼体地管维修破损费用上缴齐全并且同意施工的情况下,自来水部门答复为不能及时施工,9日已经报修要14日才能给维修,我想请问市政府,像这种关系到民生问题的自来水是不是有个维修时限?是任意听从施工队伍的安排吗?
市水务局办公室回复:
您好!我局已将此件转送自来水集团,8月15日,自来水集团反馈目前该楼内自来水管道已经更换,您反映的水压低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以上情况,供水管理部门拟进行回访,核实情况,您所留电话无人接听。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2014年8月15日
首先,自来水的回复就是荒唐,我的电话7*24小时开机何来无人接听?如果打一通电话的耐心都没有我想处理问题也不会太尽职尽责。其次,我本人的确在11日下午接到过自来水工作人员的电话对于我问的维修时限问题答复为不属于抢修没有时限,队伍安排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也可以自行找维修队伍施工!作为一个上级机关既然这么回答,所以就只能被动等待,的确在14日进行地管和楼内水管的更换维修。再次,对于自来水在未告知本楼用户就直接停水,造成我用水设备上的器具损坏,对于我的财产损失已经和自来水相关处理人员沟通多次,至今未做明确答复!希望办事人员提高效率给我是否赔偿的明确答复,如若不能赔偿说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