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和您咨询一下,我是2008年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工作,于2009年参加天津市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在某区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公益岗位工作两年,协议期满后在私企工作,至今仍未签署三方协议,档案中没有报到证和派遣证,此种情况还有没有干部身份,如没有还有什么补救措施吗?如果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此种情况影不影响最后录用,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报到证的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咨询教委。
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时,由报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需咨询招聘单位。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