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已经在上半年取得天津市积分入户落户资格,现等待迁入证的下发,因我同事已经领到迁入证,上边写着迁入证的有效期为40天。因为孩子的户口现在在我们户口本名下,如果我和我爱人都迁出,孩子一人不能独立是一个户口,如果我先迁出一个人,待落户完成后孩子随迁,另一个人再落户,又怕40天的时间不够,取得这个落户资格很不容易,如果因为时间的愿意没能迁过来太可惜了,天津市的规定是孩子户口可以跟随父母和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但是河北省咨询过只能跟随父母。想问一下有什么办法? 这种情况迁入证是否可以延长时间?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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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