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高考的时候在蓟县买房办理的蓝印户口,在天津市上大学期间已经正式转为红印户口,后因生活和工作都不在天津,就卖掉了蓟县的房子,但户口未迁出,现在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天津蓟县的。现在生了宝宝,宝宝刚三个月,由于宝宝的爸爸是部队的集体户口,无法带入宝宝的户口,所有就想把宝宝的户口落在我的户口本上,请问办理落户手续都需要什么条件?必须要在天津有住房和房产证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