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参加了天津上半年的积分入户,目前已经顺利领到准迁证。感谢政府出台积分落户政策能让我们这些缺少归属感的外来者扎根天津。
我家孩子于今年5月在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出生,天津办理的准生证和出生证明。对于我本人顺利落户天津后如何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我在南开区人口服务中心办理手续时咨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答说,因为孩子出生比我落户天津时间早,所以只能先落回老家,然后再办理投靠。
对于这个回复很不理解。
天津市给新生儿上户口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由父、母或监护人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父或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我们顺利落户天津后是天津市常住户口,为什么孩子上户口还要区别对待?能因为孩子出生早于我落户天津的时间点就不能直接给孩子上户口还非要先落老家再投靠?这样明显不合理也没有政策支持。
深切期盼您的回复能给予政策解释说明。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