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父亲因病去世了 生前系和平区房管局下属小白楼房管站的普通退休职工 今天我把死亡证明交上去了 单位说让等电话 当时咨询了关于抚恤金的问题 但单位回答的很含糊 说好像没有这笔抚恤金 后我又反复咨询了天津社保咨询电话12333 回答是事业单位肯定有这笔抚恤金 是生前20个月的养老金 而且有相关的文件 请问尊敬的局领导 到底有没有这笔抚恤金 如果没有 那么相关的文件规定又怎么解释 我父在房管系统工作了一辈子 不求别的 但求有个善终 希望各位领导作出解答 谢谢
景兆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