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县交通局核实处理,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据县交通局反馈:随着运营成本的提高,根据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文件津价费【2010】63号《关于规范我市道路客运班车价格的通知》和【2010】6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道路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津发改价费【2012】249号《关于本市道路班车客运加收燃油附加费的通知》,确定蓟县至天津的高速班车运营票价为50元,并已在县发改委进行票价备案。
蓟县客运公司投入蓟县至天津高速班线车辆为中型高一级客车,根据以上三个文件及运价构成计算定票价如下:
本市规定的车型基准运价:计费里程113公里×0.254元/人公里×(1+30%)=37.31元/人,30%为基准运价上浮比例。
车辆通行费折合到票价:160元÷15人(核定座位数的一半)=10.67元/人
旅客站务费标准:2元/人(一级站)
燃油附加费:113公里×0.005元/人公里=0.56元/人
以上各项合计:50.54元/人。考虑可操作性,确定执行票价50元/人。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直接咨询县交通局,联系电话:2914273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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