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公积金还款方式是贷款户每月先在银行卡上存够约定的还款额,然后,由银行在约定还款日扣掉,过上两天,银行从贷款户的公积金中扣掉约定的还款额,再把前两天从贷款户银行卡上扣掉的钱还给贷款户。这样极不科学。如果要扣的还款数额大于贷款户每月缴纳的公积金数额还可以理解,但对于所扣数额远远小于用户每月所交的公积金数额的情况,岂不是多了一道环节。多了这道环节,贷款户要每月都要想着在固定日期往银行卡上存一部分钱。如果贷款户每月所缴公积金的数额大于银行要扣的数额,直接扣除公积金不就行了,何必要多一道手续,在别的城市已经实行直接扣除公积金,数额达不到应还款额度的才需要往银行卡上存钱。建议我市也能这样直接扣除。
曾经给公积金中心反映过,回答说这是银行的事情,公积金中心没法管。请金融办解决此事为盼,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与您电话联系,已将委托提取相关政策和您进行解释沟通。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