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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唐**   提问时间: 2014-08-13 06:54
 标题:放开网吧审批的问题
内容:

    滨海新区政务网,文广局>>文广要闻2014-07-17开发区逐步放开网吧审批 引导其向商场公寓聚集。

    2014年,开发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发展规模为50家

    根据通知, 开发区新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变更地址场所)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经营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机器台数不得少于70台;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网吧之间最小步行距离不得少于200米;网吧内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严禁吸烟,并按要求制作“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其他设立条件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我想问的是:塘沽区2014发展规模是多少家?设立条件是否和开发区一样?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4-08-18 17: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了解,塘沽区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14年发展规模为50家。设立条件与开发区基本一致,仅网吧之间最小步行距离未有明确规定,只是要求按照区域规划整体布局而定。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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