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在档案提取以及转档的过程中,不慎将个人档案丢失,目前咨询南开劳动局得到的答复为只需要补充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即可,但是我看到网上好多都是提及到需要从上学期间以及工作的各个单位补起,所以现在比较茫然,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还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答,另外如果只补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证明会有什么影响,会影响到以后的退休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人事档案建档问题非人力社保局解释范畴,建议您咨询档案局等相关机构。为了保障无档案人员能够正常办理退休手续,政策规定,对于无档案的参保人员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前,应向退休申报地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介机构提出建立退休审批档案的申请。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