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清区的文体设施总体较少,布局较为集中。尤其是户外篮球场,运动跑道,只能依靠学校提供。杨村三中位于中心地带,户外篮球场,操场跑道建设完善。可是每次进入都要收费2元。我不明白的是,如果说户外体育场属于学校,怕扰乱秩序,不对外开放,那为什么收费后可以进入;如果说可以对外开放,那谁赋予的收费的权利?如果说2元钱是管理费,依据的什么规章制度?每天都有好多人活动,收的钱进了谁的腰包?学校不是个人的学校,是政府拨款盖得学校,政府的钱来自税收,为什么我们纳税人去学校操场活动,还要交2元钱不明不白的钱?请有关部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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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政府
2014年8月19日